2016/6/15
亲人是与我们关系最最亲密的人,使我们最爱的人,也往往是我们伤害最深的人。有的人与外界关系处理的还算好,但亲人形同水火;有的人与大部分亲人关系保持的还算不错,但与某位亲人总是摩擦不断。这样的事情,每个家庭似乎都有令人不满意的地方,看看吧,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子女关系等等,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的关系紧张的一部分。
亲人是不能选择的,人一出生,就有固定不变的亲人,如父母、兄弟姐妹、姥姥姥爷、姑舅姨等。这些关系往往伴随人的一生,这些关系,也是自己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支持力量。既然亲人是以血缘和姻缘关系为纽带,亲情是买不了来的,应当是亲亲密密,互相帮助的关系,为什么在相互接触中形同水火了呢?这是每个人需要考虑的问题。EAP心理咨询师有几点看法:
一是价值观不一致。价值是客体事物满足主体的某些意义或好处,有正价值与负价值之分,正价值是做某件事获取的好处,负价值是不去做某件事能避免的坏处。价值观是个体对某事物在认知、理解、判断和抉择等相对稳定的观念,是认定事物、辨别是非的思维取向。价值观是相对稳定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往往随着年龄、社会地位和环境的不同而有变化。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家庭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的群体,各个成员虽然角色不同,但价值观应当是相对一致的。但事实上,由于利益的驱动,个体需要的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价值观往往发生变异,从而亲人之间的亲情产生了裂痕。这在姻亲关系上最为明显。
二是对责任的推脱。一个家庭的主要成员对家庭负有各种责任,但负责任需要能力,当一个人能力减弱的时候,他/她会做出一些有损家庭利益的事情,使其他成员深受其害。其实,这是对责任推脱,是一种变异行为。如酗酒、打老婆骂孩子等。
三是关系的赤裸性。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由于亲情所系,就不需要包装、伪装,因此,亲情是没有距离的,没有间隙的,在处理家庭成员间的矛盾时往往是赤裸裸的,因此,往往使某一方更加受到伤害。另外,家庭成员是一个整体,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特性,使家庭成员之间的包容性更差。
四是爱的表达不同。爱是一种感受,爱需要表达。由于个性特点,家庭的传统的影响等,一个人对亲人的爱的表达方式是不一样的。如用打有方式骂的方式表达爱。还有的用恨和怨的方式表达爱等。这此负性的表达方式,弱化了亲人之间的亲情。
五是有接收有排斥。亲情不是单一的,而是有辐射性的。亲人或亲情,是各种固定关系捆绑在一起的总和。而有些人不明白这一点,譬如一个妻子很爱自己的丈夫,却不接收自己的婆婆。一个妈妈对孩子很好,却对自己的丈夫不好等等。在家庭当中,爱是综合性的感受,不能抽离出来而单独享用。(上海外服心理援助中心 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