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29
心理咨询行业要求我们不带有色眼镜,以中立的态度去评价身边的LGBT的事件,当我尚未涉及心理咨询这个行业的时候,我也是很大多数人一样,有着极强的道德感。认为这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从小接受的儒家传统思想的浸润,我对LGBT是有很强的排斥感。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知道同性恋是在读师范时期,身边的一个女性好友,圣诞前夜忽然过来告诉我,她是一个同性恋,她爱上了同班的另外一个女生,我整个人都懵圈了。忽然感觉自己整个人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忽然胃酸里一阵涌动,我下意识的往后缩了一下,我不清楚明明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方式,明明她身边并不缺乏爱慕者。
直到大学开始接触了心理学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当时行为的无知,虽然现在我能够不带任何价值评价的去看待这个话题,但是这两天网上的一篇关于《丈夫从没看过她脱衣服 ,婆婆让她找男小三》的文章让我不禁有了一些更深的思考。同性恋可以理解,但是欺瞒不可以,隐瞒自己的性取向,不仅对彼此双方是一种伤害,对两个家庭也是一种深深的伤害。文章中的女性在得知丈夫是同性恋之后,内心遭受了一系列的曲折变化,她们的心理往往比同性恋者更隐蔽、更压抑,她们的痛苦无从与人诉说,甚至她们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是我们常人所无法感知的。她们的心理变化往往是曲折的,从一开始得知这一消息的震惊于愤怒到情绪的反复波动与徘徊再到试图挽回丈夫的心到最后的死心甚至于绝望。如果不是孩子牵绊着她,孩子成了她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更为荒诞的是在她提出离婚之后,遭到了婆家的多方阻挠。先是利诱,接着是威胁,诋毁自己和自己的父母。最终在她以净身出户的前提之下,夫妻终于解除了长达十年的婚姻关系,直到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刻,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感与自由。
而在这条长文的评论之下,我发现了这个群体的人数比我想象的更为庞大。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有这样的特征:善良、美丽、无辜、传统。而那些同志在结婚上所持的态度大多数是为了交差,给父母一个交代,所以在婚前隐瞒了自己是同性的事实。其次,他们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传宗接代。在此之前他们扮演者绅士的角色,不动声色的关心,爱护他们的妻子,给所有人都营造了一种恩爱的假象。一旦孩子出生,他们马上就恢复了漠不关心的模样。
心理学家点评:无论是les还是gay,他们在选择与异性结婚时,无疑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场不折不扣伤害他人的行为。在开放的21时代,我们接受并尊重同性恋群体,人其实说到底是需要伴侣陪伴的,但是对于这个群体来说,他们不一定需要婚姻这种形式。首现这部分群体需要加强对自己的自我认同,其次法律应该对同妻这部分群体进行立法保护,让男同或者女同认识到自己找异性结婚是一种不负责,甚至错误的行为,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同妻或者同夫的出现,不让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