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现场的目标群众也需要心理干预
2015/7/9
2015/7/9
汶川地震后,难免地,还有一群人容易被心理工作者忽略,那就是灾难现场的目击群众。很多人觉得,他们没有被卷入悲痛,他们是幸运的。然而,很多人不理解这些旁观者的心。
灾难现场的目标群众也需要心理干预
曾经有过几起突发事件,如广东“12·29”跳楼案的目击者、“法大弑师案”的目击者、上海商院事件的目击者,还有最常被人提及的“9·11”事件目击者……当一起突发事件发生后,其实最为轰动的也不过几天,顶多一个月的时间。当一切在外人看来趋于平静之时,心理工作者却往往觉得这时候也是危机潜在。
试举一例,在某高校出现自杀时间后几天里,一切善后事情都已经处理完毕。不过,事发班级的老师和学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精神不振。一开始,相关领导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学生这样突然的离开了,总会有一些情感上的负担。然而,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个月过去了,老师和学生的情绪并没有明显好转,担子似乎要比想象中的重得多。
学校请来了心理咨询老师,分别和一些情况较重的人谈心。开始时,很多人都不愿开口。咨询师于是采用眼动治疗法,借助暗示手段帮助来访者说出心里积压已久的悲哀。结果发现,相当部分学生的内心都挤压了很深的痛苦,向咨询师哭诉,认为死者之所以选择自杀都和自己有关,因此终日生活在内疚和自责之中;也有一些男生表示,死者最初在课堂上就流露出轻生的念头,如果自己能及时的阻止,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可见,突发事件现场人群具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他们既不属于事件核心,也不脱离事件主体,因此这一群体不如犯罪嫌疑人、受害者(及其家属)那样备受关注,如果自身无法调节好情绪又不愿意寻求外界帮助,那么常常便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件。如果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出现危机事件,现场群众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后发生一些心理上的变化,即便发生新的伤害事件,也很可能会被人忽略掉是这起危机带来的隐患。当然这一点,也逐渐的被我们所认识到。前段时间北京大兴发生连续杀人事件后,有关部门有意识的组织心理工作者到案件发生的社区进行宣传和咨询,有效的进行了心理干预和支持。
上海外服心理援助中心 选编